8月22日从合肥市发展改革委获悉,安徽省是全国第三个全域低空空域改革试点省份,安徽省、合肥市层面出台系列*策文件大力支持打造低空经济,但在立法上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。对此,合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《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:《决定》),明确了事关低空经济的21条内容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《决定》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,聚焦合肥市低空经济工作痛点难点问题、特色经验做法,从适用范围、部门职责、应用场景、基础设施、飞行管理、空域使用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,为促进合肥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规范性保障。
推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各方协同支持。对此,《决定》中提出在落地新技术、新产品应用方面,公安、应急管理、消防管理、城市管理、农业农村、卫生健康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水务、生态环境、气象等部门应共同推动低空飞行在社会公共治理领域的应用;文化和旅游、体育、商务等部门应推动低空消费小镇、低空飞行营地等建设,鼓励开展低空旅游、低空运动、低空文化交流等活动。
在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和空域服务方面,合肥市将支持采用土地综合开发的方式推动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,并鼓励向社会开放共享。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(合肥)将组建低空飞行服务管理机构,为低空飞行提供专业性、公益性服务。此外,《决定》要求合肥市相关部门应当协同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等,围绕电池、适航、系统等关键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,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领域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。
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,已成为各地抢抓发展的“新赛道”。此次制定《决定》是固化低空经济发展的“合肥经验”并在行业引领示范的重要支撑。
当前合肥市依托市战新委和市低空专班推进低空经济发展,已取得系列成果。比如,以全空间无人体系为技术支撑,合肥按照商业化、渐进式推进低空载客、载货、城市公共治理等方面的应用场景;依托国先中心(合肥)及飞服中心等承担低空空域管理协调与飞行服务工作,提升了飞行管控能力和飞行服务效率;依托合肥科技创新支撑低空经济科技创新和标准研究,现已拥有北航合肥创新院、深空探测实验室、天地信息网络研究院等55个新型研发机构,并拟建设电池、适航、系统3大研究院,将有效支撑低空经济科技创新和标准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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