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属各单位,驻区各派出机构,区内各企业:
为贯彻落实*和省市决策部署,进一步助力企业稳增长,实现良好开局,经管委会同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鼓励市场主体扩大规模。对2022年一季度,营收达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、建筑业、批发企业,且同比增长10%及以上的,营收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万元奖励,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。
对2022年一季度,营收达500万元以上的零售、服务业企业,营收达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,且同比增长10%及以上的,零售、服务业企业营收每增加200万元,住宿餐饮企业营收每增加50万元,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万元奖励,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。(执行单位:经贸局)
二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。对2022年一季度,营收达3亿元的电子信息、汽车、家电、装备等整机生产企业和快速消费品生产企业,且营收同比增长10%及以上的,对企业发生的物流运输费用(包括省内外运输)达500万元,给予物流运输费用的5%,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。(执行单位:经贸局)
三、支持产业链配套。对2021年1月1日以后首次将区内企业纳入供应链体系的龙头企业,按照2022年一季度新增采购金额(产品、服务)给予2%最高100万元的奖补。(执行单位:经贸局)
四、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。对2022年一季度,参加皖北地区劳务对接、省外招工协作、“春风行动”、春季校招等招聘活动的企业,按照市内500元/次、省内市外1000元/次、省外2000元/次的标准给予补贴。对企业通过“点对点”运输方式租用(含合租)员工返岗运营车辆,对包车费用给予100%补贴。对企业招聘新员工,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,按照1000元/人的标准给予用工补贴。经企业确认,可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输送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。(执行单位:人事劳动局)
五、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。鼓励我区建筑业企业与实力强、资质高的企业组成联合体,共同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,管委会通报表彰并给予信用加分。对选用区内建筑业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的业主单位,房产项目按建筑面积每1万平方米8万元、工业项目按区级财力贡献(起点≥100万元)20%给予奖励。对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、一级、二级资质且产值和纳税增幅同比正增长的,分别给予300万元、50万元、10万元奖励,即申即兑。对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的企业给予信用加分。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、400万元以下的*采购工程项目,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依法面向中小建筑业企业采购。
对2022年2月底前恢复正常施工且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的在建项目,或一季度建筑业产值、税收靠前的本区建筑业企业,管委会通报表彰并给予信用加分。(执行单位:建发局、建管中心)
六、支持建设项目开工复产。2022年3月31日前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(含房地产),施工许可证发放、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等实行告知承诺制,容缺办理。(执行单位:建发局、建管中心)
自2022年2月9日至3月31日期间,实行工程运输车早晚高峰便利通行措施,工程运输车驾驶员使用货运导航系统实时导航,允许全天通行。(执行单位:城管局、交警大队)
对取得土地出让合同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(含房地产),临时建筑垃圾运输手续实行承诺制办理,时限不超过2个月;在基坑支护、土方开挖和基础等阶段,可分步依法申请办理施工许可。(执行单位:城管局、建管中心)
七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。对信用良好、无有效抵(质)押物的企业,由区*策性担保公司依约提供信用担保。对一季度办理园区贷、税融通、高企贷等业务的企业,给予“即贷即办”绿色通道。(执行单位:财*局、科技局、海恒集团)
八、支持存量企业增资扩产。对存量企业“零增地”投资项目、设立研发销售公司、实行主辅分离等,可申请 “一事一议”*策支持。(执行单位:投促局)
九、优化企业服务机制。为市场主体开办提供便利化服务,进一步压缩开办时间,做好餐饮、零售行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与许可审批的联办服务,实现“准入即营”。(执行单位:市场监管局)
依托“企业一码通”,开展复工复产、*策解读、供需对接、疫情防控等高效精准服务,并成立工作专班,建立企业诉求全流程闭环办理机制。(执行单位:经贸局)
本*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,由经贸局牵头负责解释。本*策与省、市相关*策及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*策,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。各*策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做好*策宣传和落实。
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