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区经信局(工信局)、发改委,开发区经贸局(经发局),经开区投促局:
为贯彻落实《合肥市人民*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*策的通知》(合*办秘〔2022〕28号)(以下简称《若干*策》),按照《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财*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*策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合经信医药〔2024〕66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要求,经研究,现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生物医药*策项目申报及企业认定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及认定时间
2024年6月4日至7月4日。其中企业(机构)申报时间为6月4日至6月21日,县(市)区、开发区初审时间为7月4日前。
二、申报及认定范围
申报条款:支持新药研发、对我市企业承接外地药械委托生产的奖补、对药品或医疗器械单品种年销售收入上台阶的奖补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、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固定资产的奖补(发改)、对在肥注册并为我市企业(双方无投资关系)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的奖补(发改)。
认定条款:对首次取得药物非临床研究管理规范(GLP)认证项目达到3大项、5大项的企业(机构的奖补)、对首次取得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(GCP)认证的企业(机构)的奖补、对新获注册批件并就地转化的药品的奖补、对新获注册证医疗器械就地转化的奖补、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的奖补、对首次取得登记号并在我市投产的原料药及辅料的奖补、对新关联制剂的原料药及辅料的奖补、建立药械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。
三、申报及认定流程
1.申报主体于2024年6月21日前登录合肥市产业*策管理信息系统(https://hfcyzc.hfceloan.com/frontPage),完成注册后,按照《若干*策》和《实施细则》要求,在网上提交真实、完整的申报材料,并根据部门初审意见,及时完善申报材料。纸质材料1式2份,同步提交至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相关单位。
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,通过线下提交相关材料,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认定材料纸质版1式2份提交至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相关单位。
2.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相关单位6月3日前通过*务平台或邮箱(hfswyy@ 126.com)向市工信局报送*策审核人员信息(附件),7月4日前对照《若干*策》和《实施细则》要求,严格审核企业申报(认定)材料,并负责相关材料的合规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审查,申报(认定)项目均需赴现场查验,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的真实性、非重复性;材料不全、不符合申报(认定)条件的不予受理。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县(市)区、开发区相关单位行文上报市直相关单位,并提交1份企业纸质申报(认定)材料。
四、有关要求
对新获注册批件并就地转化的药品的奖补、对新获注册证医疗器械就地转化的奖补2个条款,企业应提供在2023年1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的药械注册批件(证),且提供在2024年6月9日前实现销售结算的证明材料。
建立药械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的奖补,相关单位应提供在2024年6月9日前完成有关工作的证明材料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市直部门
市工信局联系电话:63538720
市发改委联系电话:63538431
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。
(二)县区经信部门咨询电话
高新区:65869522 新站区:65777059
安巢开:82365530 肥西县:68841220
肥东县:67703075 庐江县:87322472
长丰县:66662991 庐阳区:65699413
巢湖市:82323382 包河区:63357346
蜀山区:65597583 瑶海区:64496910
(三)县区发改部门咨询电话
高新区:65860314 新站区:65777237
肥西县:68841417 安巢开:82385519
肥东县:67737056 庐江县:87322521
长丰县:66679890 庐阳区:65699719
巢湖市:82316547 包河区:63357425
蜀山区:65121162 瑶海区:64495568
(四)经开区投促局咨询电话
经开区:63886106
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4年5月30日